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規定,指示藥不在健保給付範圍內,故健保署自民國94年10月1日起第一階段取消指示藥中俗稱胃藥的制酸劑之健保給付,習慣服藥時添加胃藥的民眾負擔起了變化,不免有些怨言!但為什麼健保會取消指示藥呢?
我們先從什麼是「指示藥」談起。藥品除了針劑、口服、外抹的使用方法差別,你知道藥品其實跟電影一樣有分級嗎?市面上藥品依安全性分為三級,分別是成藥、指示藥、處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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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開辦初期,為考量醫師看診及民眾就醫習慣,經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核准,同意暫予給付原公、勞保給付的指示藥品項,除了不得再擴增收載項目外,並應逐步縮減指示藥之給付範圍。取消以健保給付指示藥,除了回歸健保法規定,主要是因為指示藥安全性較高,民眾可自行至藥局經藥師指導後購買使用,民眾向藥師諮詢服藥須知,建立正確使用藥品及自我照護之觀念,將珍貴的健保資源運用在刀口上。
民眾最關心的不外乎是健保取消給付指示藥會不會造成權益受損?舉例來說,民眾若因為感冒到診所就醫,需支付之掛號費及部分負擔約200元,健保局需另支付醫師診療費及藥事服務費約400元,共計600元;但如果民眾自行至藥局購買,則只需要100~200元,還可節省許多時間,而健保從中節省的400元,每年粗估可累積200億元,就可以用於給付動輒上百萬的癌症新藥。也就是說,倘若民眾願意取消給付輕微病症的指示藥,省下來的健保費就可以給付癌症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藥品,其實對民眾而言是保障自己的未來。
回歸健保法取消由健保給付指示藥,長遠來看並不會損抑民眾的權益,反而更能促進健保保障民眾免受如癌症等重大傷病的威脅。眼光放遠,才能將健保資源真正用於需要的地方,保障您的就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