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安全性

整體來說,目前無足夠證據顯示癌症病人治癒後所生育的下一代有較重大的基因突變風險。美國曾追蹤一群20~35歲間罹患睪丸癌完成治療的病人,探索他們的孩子跟一般孩子的課業、體能表現有無差異。研究結果發現,這些癌症病人在自然懷孕出生的下一代,課業或體能表現與一般小孩並無差異。雖然如此,但仍建議病人在治療過程中仍盡量要有避孕措施,以確保不會因暴露化療藥物或放射線影響而可能受損的精子受孕,因為受損精子可能會影響懷孕的順利與否及孩子的健康。
 
如果癌症病人擔心影響下一代,或有與癌症基因遺傳的隱憂,您與您的伴侶家人,可再進一步諮詢醫療團隊或專家醫師有關癌症康復後的生育計劃。

二、父親的安全性

一旦受孕後,懷孕過程以母體為主,不會對於男性帶來安全性的問題。仍要注意的是,在治療期間仍要有避孕措施,避免影響孩子的健康。

三、癌症復發風險

一般來說,讓女性伴侶懷孕的過程對男性不會帶來癌症復發風險。
但一些需要長期服用抗癌標靶藥物的癌症,在治療期間會建議要避孕,因為有些標靶藥物具有致畸胎性,若要懷孕,可能需要停止藥物治療,如:慢性骨髓性白血病服用標靶藥物(imatinib,基立克),而停藥可能會增加癌症復發風險。

因此在嘗試懷孕之前,需要諮詢您的癌症治療醫師,了解藥物對精子的影響,必要時癌症醫師會轉介專業的生殖專科醫師,進行綜合評估。

四、孕前檢查/生育功能評估

評估男性生育功能,首要以精液分析開始,精液分析可以觀察精液量、精子的數量、形態及活動性。從精液的檢查結果再評估其他進一步檢查。
有些男病人在癌症治療後可能會恢復精子生成,但精子數量減少,可能無法自然受孕,此時仍有機會透過人工生殖技術生育。

若治療前有冷凍精子的病人,可與女性伴侶一同尋求生殖醫學科醫師協助,運用人工生殖技術懷孕生子。
其他同一般男性的婚後孕前檢查,包括尿液檢查、血液常規(含海洋性貧血篩檢)、梅毒篩檢、愛滋病篩檢、精液分析(男性需禁慾3天)檢查等5項。

五、受孕與懷孕的方法

1. 治療後自然懷孕

癌症治療後最適當的生育時機目前仍無定論,但建議至少要完成治療後再考慮懷孕。

在治療過程中建議病人要有避孕措施,以確保不會懷有可能因暴露於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而受損的精子。這種精子損壞可能會影響孩子的健康。
有醫師建議在完成化學治療和放射線治療後,至少避孕一年後才考慮生小孩,確保體內已清除所有受損的精子,避免治療對胎兒所帶來的危害。
 
部分男性在接受癌症治療後會恢復精子生成,而使伴侶自然受孕生產。
研究發現,在大多數以Cisplatin為化療基礎的睪丸癌病人中,會出現短暫無精症狀,約50%的病人兩年後精子的生成可恢復,平均在治療五年後有約80%的病人精子數量會恢復。

一般接受標靶或荷爾蒙治療讓伴侶自然懷孕機會較高,接受化療的病人則機會較小。治療的強度越強、年紀越大,自然懷孕機率可能越低。


2. 治療後的人工生殖

治療後人工生殖可分為使用預先冷凍的精子或癌後取精。
若要使用冷凍精子懷孕生殖,多數需要透過人工生殖體外受精的方式。女性伴侶需要先卵巢刺激、取卵,進行體外受精,待受精卵形成健康胚胎後,植入女性伴侶體內。其他形成的胚胎也可以長期冷凍保存,以備將來使用。

使用治療前預先冷凍的精子進行人工受精(intra uterine insemination),其治療效果良好,可與一般體外人工授精(IVF)和精子顯微注射(ICSI)結果相當。

六、其他為人父母的方法

1. 使用捐贈之精子

有些男性在治療前未能預先冷凍精子、或者冷凍的精子未能成功受孕,或是治療後仍無法取得精子,就必須考慮使用捐贈精子或是收養等方式,一圓生小孩、當爸爸的心願。
 
在台灣,從精子銀行尋求精子捐贈是合法的。然依據人工生殖法規定,受術夫妻不能指定捐贈者,亦不得有四等親內的捐贈。
使用捐贈精子流程需夫妻至合格醫療院所登記,並進行精子媒合,配對完成後再進行人工生殖療程。


2. 收養

如果病人不願意或無法透過精子捐贈的方式當爸爸,收養小孩可以是另一個選擇。
國內收養小孩分為無血緣關係收養、近親收養與繼親收養三類型。若選擇到機構媒合,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無血緣關係之收養需經收出養服務機構媒合。

多數收養機構是允許癌症康復者收養小孩,只是申請過程中,申請者可能會被要求提供醫療機構出示關於病人目前健康狀態的證明文件,才具有合格的收養資格。
※上述種種選擇,並不是條簡單或便宜的路,若夫妻選擇繼續兩個人生活、單身者繼續單身,不管經濟或生活上的考量,或身體上的顧慮,各種選擇沒有對與錯。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切勿加諸過多無形的社會的壓力在自己或另一半身上,甚至造成家庭問題。若發現自己或另一半有病態性異常,可以尋求心理諮商。有時反而是心理上的開導更勝於身體上的幫忙。※
審稿專家:黃志賢醫師/臺北榮民總醫院 泌尿部男性生殖科主任、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醫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