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癌症希望基金會訪問了一位現年50歲的肺癌病人,七年前初罹癌時僅是第一期,經手術、休養後即無大礙,三年前不幸復發、轉移成第四期,之後歷經標靶治療、化療、放療等辛苦的治療,但仍躲不過抗藥魔咒,為了尋求適切的治療,不得已選擇提早退休以換取退休金力拼最後機會,卻也僅夠支付一半療程的費用。

     這樣的案例,在我從醫數十年的經驗中屢見不鮮,癌友及家屬聽到有新藥都躍躍欲試,然而醫療科技的精進讓新藥藥價不斷攀高,健保體制無力全盤納入,致使一定比例的病人因自費用藥陷入「經濟休克」困境,有些癌友因為無力負擔打退堂鼓,另一部分的人則像上述的病人用最後積蓄、或是貸款爭取最後一絲希望。

政府應肩負療效把關職責 及早讓癌友有機會接受適切治療

     健保大餅有限,財源吃緊下導致許多新藥給付速度延遲或設立嚴苛格給付條件,導致政府保障民眾健康美意大打折扣,但有沒有可能找到另一條路呢? 癌症希望基金會謹此提出跳脫健保制度的另一種思維:「癌症藥品基金」。

     此概念源於英國2011年創立癌症藥品基金(Cancer Drugs Fund,簡稱CDF),並於2016年經過財務改革後成為二代CDF,每年控管約3.4億英鎊的預算,以暫時性且較可負擔得起的價格給付予具有潛力、但療效仍有待確定、無法納入常規給付(如同台灣健保給付)的癌症新藥。此段過度給付時間最長為期兩年,政府會與同意接受CDF方案的藥廠簽署藥品給付協議,如果超支需要以一定比例還款,給付期間同步蒐集病人臨床真實用藥結果,作為最終審查根據。若療效不如預期則退出CDF給付,但該藥廠仍須持續提供藥品,以確保用藥中的病人權益。

     英國CDF不僅能讓需要的病人及早使用到新藥,且以兩年內蒐集之病人用藥結果來評估是否納入國家健保,確保資源用在刀口,完全肩負把關新藥療效的責任。二代CDF的成功,讓英國已預定於今(2021)年底擴充CDF成立「創新藥品基金」 (Innovative Medicines Fund,簡稱IMF),並納入罕病、遺傳性疾病等新藥治療。

      癌症希望基金會提議健保署可仿效CDF的精神,設立台灣版的「癌症藥品基金」,現階段最大的挑戰則是「錢從哪裡來」?可能的財源包括菸捐、公益彩券盈餘、癌症藥品的給付協議(MEA)回饋金,甚至社會企業捐款等都被討論過,但目前尚無定論。開源的另一解方,我們思考的是:促請政府公部門編列預算以投資健康作為訴求的可行性。在最近多場重要的健保改革會議中,最常被檢討的問題之一是台灣國民醫療保健支出在GDP占比,長年來低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國家約3%,主要原因是公部門投資不足,造成各項醫療資源互相排擠。因此,如果政府可以補足我們與OECD國家落差(先以約GDP占比1.5%、3千億元為例),從中提撥部分費用,便能成為CDF基金穩固的專款財源,甚至,可以進一步師法英國將「癌症藥品基金」擴充成「創新藥品基金」,不只增加創新藥品可近性,還蘊含鼓勵台灣生技產業發展的深遠意義。

以英國經驗為基礎去蕪存菁 放眼投資健康的未來

     英國現行CDF精神彰顯出提高病人適切治療的機會及提升英國公費醫療服務制度的價值,這與健保中長期改革計畫的「維持公平」、「提升效率」、「改善健康」3大核心價值不謀而合。期盼相關單位能取其精華,研議台灣版「癌症藥品基金」或「創新藥物基金」,與台灣健保制度相輔相成,打造利於「投資健康」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