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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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藥物審查 病友應有參與權利
【2016年12月21日/癌症希望基金會】
當被醫師告知罹癌時,第一時間除了震驚心情難以平復外,另一個念頭則是擔心癌症治療的費用是不是可以承擔的起?其實癌症藥物從研發進入實驗階段到核准上市使用,絕非一蹴可及,需歷經漫長的過程。一但有新藥被證實可有效抑制腫瘤,醫師及病人則看到治療的契機,但高價的藥費卻並非每個癌症病人及家庭的經濟可承受的,讓治療選擇陷入兩難中。

台灣的醫療因全民健保政策替民眾架起了一張健康照護的安全網,保障民眾在患病時獲得平等治療的權益,因此癌症治療用藥在健保給付下,讓醫師及病人可以專心面對癌症的治療。根據衛福部健保署所公布之國人癌症醫療健保給付癌症治療之費用,從100年151.6億元至104年224.8億元平均成長率達10.4%,癌症五年相對存活率也逐年攀升提高到54.3%。可部分歸功於健保給付癌症藥物,而讓病友免去對醫療費用的擔心。

健保如何審查藥物給付呢?藥品給付的議題,向來複雜,今天就讓我們一探究竟健保藥物審查機制與流程。首先新藥要進入本國上市使用,需先取得本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之藥品登記証,藥証申請通過後,醫師即可依藥物仿單上所列之適應症、用法用量…等內容予以醫療處置,新藥上市後經醫師專業評估後病人均需以自費方式負擔藥費,待廠商送件申請健保局新藥收載案件,藥物就進入層層關卡接受各式各樣的審查評估,第一關是醫藥品查驗中心(CDE)進行醫療科技評估(HTA),對廠商所提出之新藥進行療效及經濟評估、相關科學實證資料及我國適用性等一份完整的分析報告,以作為健保新藥收載審議之參酌資料,第二關送專家諮詢會議後,再進入共同擬定會議中討論,取得共識後則確定同意健保給付。最後透過健保署進行藥價議價後,就可獲得健保給付。

根據專家諮詢會議委員和信醫院藥劑部陳昭姿主任的資料,102年增加「共同擬定會議」新制實施後,一般新藥審查從廠商送件到生效,平均耗費414日,癌症新藥更達714日。藥物審核程序耗時外有其結構性因素,原期待透過專家會議及共同擬訂會議嚴謹審查的制度,為健保藥物給付做把關,卻未能達到效果,最主要的原因是會議中並無對藥物給付的價值與原則,提供一個參考值,在會議中若無共識,僅以25位各方代表各自表述後決定2500萬人的健保用藥權益,然而在第一線服務的醫師及需用藥的病友,卻無從理解健保藥物給付或不給付之原因為何?藥物使用者在審查制度下淪為市場喊價模式下的權益犧牲者。

105年8月健保署確定將病人使用意見納入共擬會議中參酌,無疑是讓病人用藥經驗進入會議核心的契機。癌症希望基金會基於對癌症家庭服務之承諾,長期關注癌友的需求,積極爭取病友代表進入共擬會議,創造一個雙向溝通與參與的環境,為此我們需要蒐集、凝聚病友對健保給付用藥之意見及想法,與專家學者們共同努力梳理出周延、有效率、且符合成本效益的審核制度,以期在健保資源有限的環境下,為癌症新藥納入健保給付找到因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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