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罹癌以後最好不要工作?』
『我是否需要離開工作很長的時間?』
『我該怎麼跟同事或主管說我生病了?』
當罹癌時,面對身體出現異狀不適及考量即將接受治療,可能大部分本來有受薪工作的人都會思考到上述這些問題。的確,不同種類的癌症會以不同的方式影響你的工作能力以及生病後重返工作崗位的可能性,但也有人治療期間沒有離開工作崗位,甚至在治療的後期就復職。癌症治療產生的副作用,短期性的其中大部分會在治療結束就會消失,但部分長期性的副作用可能會影響很長的時間甚至終生,但影響程度也會視個人身體狀況而異。

有些病友可能沒有停止工作,或在治療中返回職場,不管你的決定為何,請多方考量各種狀況,包含財務、就醫時間、副作用強弱、體力、免疫力、成就感等。但不要忘記,你需要給身體修復的時間,工作不應該成為試圖繼續過所謂「正常生活」的手段,因為就算生病了,你一樣本就是正常人。

在法律上有保障嗎?

在台灣,跟就業相關的法律大部分包含在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就業服務法及其施行細則,其中有規定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提出跟工作無關之隱私個人資料,此隱私範疇也包含了醫療紀錄(就業服務法第5條、施行細則1-1條);另外勞工依照勞基法也有請病假的權利(勞基法第43條),但若身體狀況實不能勝任工作,雇主也依法可終止勞動契約,但須提早預告並依照勞動契約種類加發資遣費(勞基法第11條、16條、17條)。但須注意,若是被解雇,請一定要索取「非自願離職證明」,才能夠在失業期間申請失業給付。詳細關於就業法規或勞資爭議,可主動至勞動部查詢或提問。

而針對有勞保的病友,勞保給付項目中的「傷病給付」需連續住院超過4天以上以致無法獲得薪水才能申請,而「失能給付」則需視手術或疾病影響的身體狀況評估是否符合條件。

如何在職場中談癌症?

你沒有義務告訴職場中任何人關於你罹癌一事,但通常抱持開放的心去談論,可能可以幫助因應突發狀況。你可以先思考誰是需要說明的對象,以及考慮對於需要告知的程度為何。而在請假時,可能超過天數需要提供證明文件,就可能會讓主管及人事部門得知你的身體狀況。所以通常建議,開放的與主管討論你即將面臨的變動及不確定性,可以讓你主管更了解可能造成的工作限制,甚至如何提供你更有支持性的職場環境。

在一開始,可能很難開始談論罹癌一事,但當疾病逐漸成為你生活的一部分時,談論它會變得更容易。你甚至可以影響其他人對這樣情況的反應方式,但很重要的是在談論時,不特別情緒化及誇大,而是事實求事的討論。當你生病的消息在同事間傳開,你可能會發現自己成為關注的焦點而感覺有點尷尬。若在較為健康及良好的職場環境中,你可以與主管或同事討論如何用更為彈性的方式完成工作。同事間良好的支持會大大的幫助你因應治療中的工作狀況,且也會讓你更容易回歸職場。

如何順利返回舊職場或投入新職場?

長時間的請假後,可能需要支持、彈性以及理解你身體狀況的雇主或同事與你一起合作才可能順利返回。當你請病假時,建議應該持續與你的主管或同事保持聯絡,才能更明確的預估你返回職場的時候所需要的時間及彈性。

當你計畫要返回職場,最好先與雇主或主管開始討論你的狀況;若你已離職要找新工作,並選擇透過就業服務站求職,則直接與就業服務人員討論你的狀況,他們越清楚你的期待跟限制下,越能推薦適合的工作;而選擇自行求職者,你需要評估你實際的體能康復狀況,以及未來需要請假的可能,再決定是否要跟新的工作主管與雇主告知你的身體健康狀況。


請記住,罹癌並不代表你從此不能工作,但繼續或返回職場需評估實際身體及生活狀況,若你需要進一步諮詢或討論,可洽以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