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經濟弱勢與家庭支持薄弱之家庭,在治療期間或完成癌症治療後仍生理功能不佳,提供人力物力之協助,使主要照顧者獲得喘息。服務項目包括居家陪伴、家事管理、居家護理、口腔照護工具包。

適用對象

  1. 18歲以上,罹患癌症進行積極性治療(手術、化療、放療、標靶、免疫等治療)或治療後生理功能不佳,需他人協助,經本會社工/護理師評估確有需求者。
  2. 因罹癌使生活陷入困境者。
  3. 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請外籍看護工或幫傭者。
  4. 支持系統薄弱之家庭,如:獨居、主要照顧者未滿14歲或超過65歲。
  5. 主要照顧者為工作人口,但因就業、就學,需要喘息服務者。
  6. 主要照顧者需要一對一專業指導,學習照護技能。

申請方式

  1. 單位轉介轉介單位評估後,填妥附件之「補助申請單」,並備妥應附文件,以傳真、e-mail或郵寄至本會。
  2. 自行求助填妥附件之「補助申請單」及備妥應附文件,以親洽、傳真、e-mail或郵寄本會。

應附文件

  1. 近三個月內之罹癌「診斷證明書」。
  2. 近三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詳盡版。
  3. 近一年同住全戶人口完稅之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具低收/中低收證明者免付)。
  4. 相關特殊身份證明文件,無則免付。
  5. 補助申請單個人資料同意書

補助內容

  1. 居家陪伴:照顧服務員到府居家照顧與陪伴。(限雙北、彰化、高雄、台東地區)
  2. 家事管理:家事管理員到府居家陪伴及清潔。(限雙北地區)
  3. 居家護理:居家護理師到府提供照護技能與衛教。(限雙北、彰化、高雄、台東地區)
  4. 口腔照護工具包:提供口腔癌病友口腔照護所需物品,提升癌友自我照護能力。
備註:前三項補助可互相搭配,補助金額新臺幣2萬元以內;本會評估後核定補助項目與金額,並聯繫服務單位進駐家庭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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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高雄:https://hope_ecancer.pse.is/5nuywp
雙北:https://hope_ecancer.pse.is/5nuz9w
彰化:https://hope_ecancer.pse.is/5nuzdc

補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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