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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經濟弱勢的癌友家庭提供什麼補助?
面臨突如其來的意外並非每個癌友家庭得以承擔,故因癌症治療使生活陷入困境者,經本會社工或護理師審核評估後,依實際需求提供的項目如下:
  1. 急難救助金
  2. 營養品補助
  3. 照顧人力
  4. 希望驛站
  5. 就醫交通補助
  6. 義乳胸衣補助
  7. 獎助學金
補助項目的申請條件,請詳見
本會官網>>我們的服務>>資源補助
癌友治療期間生活陷入困境,符合任一補助申請資格者,經本會社工或護理師評估開案服務後,將依家庭狀況及實際需求,提出補助申請並進行審核。
  1. 單位轉介透過醫院、社福單位工作人員評估後,填妥附件之「補助申請單」,將應附文件以傳真、e-mail(本會信箱:hope@ecancer.org.tw)或郵寄至台北、台中、高雄希望小站,本會收到資料後,將主動聯繫轉介單位。
  2. 2024年1月1日起暫停個人申請急難救助金,僅受理轉介單位之申請;其他補助可受理個人申請。
  1. 近三個月內之罹癌「診斷證明書」。
  2. 近三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詳盡版。
  3. 近一年同住全戶人口完稅之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具低收/中低收證明者免付)
  4. 特殊身份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證明等核定文件,無則免附。
  5. 補助申請單個人資料同意書
上述為補助項目必備的檢付文件,但不同補助項目仍有必備文件之差異,
請詳見本會官網>>我們的服務>>資源補助
依您所申請之項目備妥文件
攜帶申請人及同住家屬的身分證、委託書至任一國稅局分局、稅徵稽徵所均可申請。
本會將依申請者所提具之書面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後,輔以安排家庭訪視、醫院訪視或電話訪談,評估實際就醫治療狀況、家庭共同生活成員、收入來源、儲蓄金、保險理賠、相關社會資源補助介入及家庭生活支出等經濟狀況,以確認現階段所面臨的困境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