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期間的副作用,常讓癌友面臨吞嚥困難、食不下嚥的煎熬,若再遇上經濟拮据,更難獲得充足的營養補給。為了不讓營養匱乏成為康復的阻礙,本會針對經濟弱勢族群提供短期營養品補助,幫助癌友補充體力,蓄積能量面對後續挑戰。

適用對象

  1. 18歲以上,罹患癌症且正進行積極性治療(手術、化療、放療、標靶、免疫等治療)或剛進入追蹤期
  2. 因罹癌使生活陷入困境者。
  3. 經醫院營養師或本會營養師評估確實有營養品需求者。

申請方式

  1. 單位轉介轉介單位評估後,填妥附件之「癌症希望基金會補助申請單」,並備妥應附文件,以傳真、e-mail或郵寄至本會。
  2. 自行求助填妥附件之「癌症希望基金會補助申請單」及備妥應附文件,以親洽、傳真、e-mail或郵寄本會。

應附文件

  1. 近三個月內之罹癌「診斷證明書」影本。
  2. 近三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詳盡版影本。
  3. 近一年同住全戶人口完稅之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影本。(兩項皆須檢附,可於任一國税局、稽徵所申請)
  4. 具有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者,檢附低收或中低收證明影本即可,無須提供財產所得清單。
  5. 相關特殊身份證明文件,無則免付。(如:弱勢兒少核定公文、身障手冊、特殊境遇家庭核定公文等)
  6. 檔案下載癌症希望基金會補助申請單專案補助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營養品補助評估單

補助內容

  1. 三個月內最多提供6(24/)營養品,每年限申請一次
  2. 營養品之品項說明:按本會認可符合癌症病友使用之營養品;若有特殊配方需求者,將依營養師評估建議之品項為主。
  3. 領取方式:親領或寄送(自付運費)。
❋營養品之品項若屬於本會購買:依據我國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本會補助內容皆非適用於免納稅條款,因此補助金額皆需列入所得申報。

【補助資料寄送指南】 請依您的居住地將資料寄送至對應的希望小站:

  • 台北希望小站: 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宜蘭、花蓮。

  • 台中希望小站: 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

  • 高雄希望小站: 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澎湖、金門、馬祖。